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三清单一目录  >>  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财政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郴州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具体工作事项
起草、制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具体工作事项
组织编制或调整财政总预算、市级部门预算、政府专项预算 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组织实施预算执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负责组织和汇总编制财政收支总决算和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存贷考核;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具体工作事项
指导乡镇(街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体制结算和财政预决算审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财务管理;负责乡镇(街道)财政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的预审以及财政资金结算、资金拨付等工作;负责监督各项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政府专项资金的审核支付,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统发工资和津补贴的审核拨付,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审核支付 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拟订社会保障政策,管理市级各项社会保障支出 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审核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提出支农类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建议,制订相应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调查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预算调整、追加预算申请;参与城乡统筹发展有关专项性扶持政策的调研和拟订;参与财政支农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参与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具体工作事项
首页  上一页  12  下一页  尾页